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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湿地中心列入参公管理范围

发布:重庆湿地
媒体:原创  作者:重庆湿地中心 2008-8-21 14:24:35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重庆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被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重庆市人事局要求单位实行参照管理后,要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公务员管理制度,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对不执行录用、职务与级别、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规定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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