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客于2009-7-5 9:05:05写道: [原文]根据志愿者参加四次活动的(厦门、溱湖、香港、崇明东滩)反馈情况,我个人有以下三点建议,供邓处参考。 一是关于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单独交流的建议。在以后类似的活动中,要给志愿者留出1—2天单独的时间,在邓处的主持下(亦可自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座谈,增进友谊、加深了解、促进工作,提高参会人员在湿地中国上的发文水平。 二是关于参加活动人员选择的建议。要在参加活动的人员上进行甄选,文字、摄影各选一位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经验介绍,由局湿地办布置任务,要求相对突出的志愿者做好“传、帮、带”工作。如,厦门有鄱湖人家的参与,就带动了其他4位志愿者的发文数量;溱湖有东北虎的参与,就带动了其他4位志愿者的摄影水平。 三是建立逐级培训机制的建议。先由国家局湿地办组织省级主管单位的志愿者参加信息创作专业培训,邀请知名记者或摄影师授课,再要求省级志愿者对辖区范围内的市级或基层志愿者进行培训。 当否,请邓处考虑,亦欢迎湿地中国的众网友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关键要端正在此发片发稿人对自己作品的认真负责态度. 有许多东西发上来前, 可以在网上查询一下. 尽量不要把自己完全不确定的东西, 按照自己的理解发出来. 大家应当承担起宣传湿地的义务, 而不能误导别人.  刘想于2009-7-4 11:18:14写道: 根据志愿者参加四次活动的(厦门、溱湖、香港、崇明东滩)反馈情况,我个人有以下三点建议,供邓处参考。 一是关于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单独交流的建议。在以后类似的活动中,要给志愿者留出1—2天单独的时间,在邓处的主持下(亦可自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座谈,增进友谊、加深了解、促进工作,提高参会人员在湿地中国上的发文水平。 二是关于参加活动人员选择的建议。要在参加活动的人员上进行甄选,文字、摄影各选一位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经验介绍,由局湿地办布置任务,要求相对突出的志愿者做好“传、帮、带”工作。如,厦门有鄱湖人家的参与,就带动了其他4位志愿者的发文数量;溱湖有东北虎的参与,就带动了其他4位志愿者的摄影水平。 三是建立逐级培训机制的建议。先由国家局湿地办组织省级主管单位的志愿者参加信息创作专业培训,邀请知名记者或摄影师授课,再要求省级志愿者对辖区范围内的市级或基层志愿者进行培训。 当否,请邓处考虑,亦欢迎湿地中国的众网友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游客于2009-7-3 19:51:10写道: 谢谢你们提的建议,在今后的作中一定向您学习。  游客于2009-7-3 19:43:24写道: [原文]真是莫名其妙.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你能够找到这段话,就一定能找到这篇文章,别人也一样能找到这篇文章,为什么不把整篇文章完整的转载过来呢?为什么非要莫名其妙截取其中一段呢?为什么不注明转载而非要写上自己的名字呢?真令人看不懂,写不出文章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错误还要去做.这不是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问题了,而是人品和智力问题了,请张洪北同志三思.更有甚至,也会有人不分青红皂白的支持,始作俑者和支持者的智商和水平真是令人遗憾,怪不得有网友留言提出档次问题了. 我想张洪北先生是故意引眼球的吧,可以评论得到名次!呵呵!玩笑话  游客于2009-7-3 17:20:15写道: 真是莫名其妙.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你能够找到这段话,就一定能找到这篇文章,别人也一样能找到这篇文章,为什么不把整篇文章完整的转载过来呢?为什么非要莫名其妙截取其中一段呢?为什么不注明转载而非要写上自己的名字呢?真令人看不懂,写不出文章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错误还要去做.这不是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问题了,而是人品和智力问题了,请张洪北同志三思.更有甚至,也会有人不分青红皂白的支持,始作俑者和支持者的智商和水平真是令人遗憾,怪不得有网友留言提出档次问题了.  游客于2009-7-3 15:52:30写道: 小张同志,没关系,让他们留言,反正把文章一删,谁也看不到了,你不是最喜欢这样干吗?  游客于2009-7-3 15:49:07写道: [原文]不知道有些人是想砸当地保护区的牌子还是想砸湿地中国的牌子.个别志愿者档次太低了.真的很需要网站主办单位把这些档次很低的志愿者去培训培训. 同意. 基层湿地管理者确实需要普遍提高湿地保护的基本的\相关的理论\学术知识. 同时要提高严肃科学态度的认识水平.  游客于2009-7-3 15:44:00写道: [原文]不知道有些人是想砸当地保护区的牌子还是想砸湿地中国的牌子.个别志愿者档次太低了.真的很需要网站主办单位把这些档次很低的志愿者去培训培训. 为湿地中国网悲哀!白请他们去溱湖一次,浪费人民币。  游客于2009-7-3 15:41:20写道: [原文]建议发布作者去找一下06年的“光明日报”对照,是否真的是这篇文章。是真的,就改过来,没有就作一些声明。忠告!! 给个网址,大家复制一下就可以看到了:http://www.gmw.cn/content/2006-02/02/content_365786.htm 这才叫文章!  游客于2009-7-3 15:34:52写道: [原文]唉,真是服了你了。随便找来一段没头没尾的文字,转载过来,也不注明原作者,到底想干什么呢?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是06年“光明日报”《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结尾一段话,为什么不转载完整?为什么不标明原来的作者?不怕人家喊抓贼啊?按照你们这种工作方式操作,湿地中国档次越来越低不说,还会被人家起诉“剽窃”的。同志们,慎重啊。还要慎重的是,别乱留言“支持”啥的好不好?任何一个有基本判断力的人都会看出这段孤零零的文字是不完整的,是没有任何学术价值的,这也要叫好?你以为真的就是张洪北创作的? 建议发布作者去找一下06年的“光明日报”对照,是否真的是这篇文章。是真的,就改过来,没有就作一些声明。忠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