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热浪
媒体:河南商报 作者:
2008-6-7 9:46:46
节假日,不少市民想选择到黄河湿地游玩。不过以后,游玩将被限制在湿地外围。
昨日,郑州市政府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有郑州“北大门”之称,对全市乃至全省的水源、气候、生态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保护区于2004年11月划定,在保护区范围划定之前,不少滩涂已经变为农田,部分湿地被开发、破坏。
根据《办法》,保护区将被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功能区域。保护区管理机构将在三个功能区域的边界明显位置设置标志。
在核心区内,除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外,禁止开展任何其他活动。
而参观考察、生态旅游、原有物种以及珍稀动植物养殖等相关活动,则只能在实验区或以外的区域开展。
而且,在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等开发利用活动的,应事先向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的,将被要求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在保护区内进行开垦、烧荒、挖塘、采石、挖沙的,也都将面临处罚。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捡拾鸟蛋等行为,都将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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