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马广仁主任,财政部农业司林业处刘克勇处长等一行在双鸭山市召开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调研座谈会。
双鸭山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高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新平、市财政局长马为先、市林业局、湿地局长蔡厚良、市湿地局副局长李臣,以及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珍宝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桦川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集贤安邦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汤原黑鱼泡湿地自然保护区、饶河大佳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参加会议。
会议由黑龙江省林业厅王凤友副厅长主持,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陶金处长向调研组汇报了黑龙江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有关情况,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催长杰局长、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李长友局长、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丁君局长、安邦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何荆诗局长、饶河大佳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王树彤局长等人向调研组汇报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情况,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范围、补偿对象和标准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各自然保护区表示,在国家林业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国家级和部分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利用湿地保护工程项目资金开展了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湿地恢复和重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虽然当地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条件下承担了部分管理人员的工资,但是保护区某种程度上依旧处于“有钱开支,没钱干活”的状态,管护、科研、宣教经费严重不足,有的保护区甚至没有经费。部分保护区没有区内的土地权属,保护区内的居民由于受到保护区管理的限制,在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方面严重落后,生活水平受到极大影响,也影响了他们保护湿地的积极性。对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进行补助,对利益相关方进行补偿,是一件关系湿地保护长远发展、关系建设生态良好的小康社会大局的大事。座谈会上,马广仁主任、刘克勇处长详细询问了各保护区的资金、经费情况,了解保护区面临的困难,对保护区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座谈会后,调研组将赴宝清县考察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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