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中国网首页
登录账号  免费注册 

大兴安岭地区被国家环保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发布:大兴安岭湿地
媒体:原创  作者:大兴安岭湿地 2008-8-6 21:36:31
近日,经国家环境保护部审核、公示,大兴安岭地区被国家环保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标志着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自2002年6月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把生态示范区建设、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大力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
从2004年开始,地区生态建设办公室在三县四区全面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大兴安岭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以生态建设规划为指导,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基础,以目标管理为保障,以县区共创为推动,以部门行业协同共建为动力,以生态建设项目为支撑,以先进的生态理念为带动,在全区上下形成强大合力,大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培育生态文明,全面提高我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经过5年的建设,三县四区全面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4项基本条件和26项建设指标(国家二类验收)标准,已全面通过国家的考核验收。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如果您不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只能以游客的身份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发文时请务必注意: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 《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电子公告服务倡议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一旦违犯法律法规,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本站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IP地址等)。
二、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严禁发表有人身攻击倾向、有造谣生事嫌疑的言论,严禁发表虚假广告、色情、网络传销性质的内容,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规定的内容或取消违规网友的发文权限甚至删除其ID。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