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浙江湿地
媒体:省林业厅 作者:省林业厅
2008-7-11 8:51:05

( 楼国华厅长作重要讲话)
党中央、国务院对林改工作高度重视,6月8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为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精神,交流各地林改工作经验,进一步探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措施,全面深化林改各项工作。7月8日,省林业厅在杭州召开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厅副巡视员蓝晓光主持,厅长楼国华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各市、县(区)林业局负责人及厅相关处室领导出席会议。
楼国华厅长充分肯定了各市、县林业局在遂昌会议后,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中取得的新成绩。各地普遍加强了组织领导,完善了配套政策,推进了各项改革举措,全面启动了林权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楼国华厅长对中央10号文件的主要精神进行了解读和宣讲,指出重点要把握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林改的总体目标、林地承包经营期限、商品林和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规范森林资源流转、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扶持发展林业合作组织、林业基础建设和建立林业公共财政制度、林改工作领导十个方面内容。
楼国华厅长对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提出了6项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三是要及早谋划落实政策性林业保险工作;四是要抓紧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五是要全面推进林权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六是要进一步加强林业队伍建设。
下午,各市、县(区)就进一步落实楼国华厅长的讲话精神,对《浙江省省级林改示范区建设标准》、《浙江省林权信息化管理系统操作规程》等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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